2015年青岛生源未就业毕业生(非师范类)档案转递须知
发布人:湖南省经济贸易学校  发布日期:12-10  浏览次数:  
山东省内各有关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
感谢多年来山东省内各高校对我市高校毕业生档案工作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青岛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非师范类)档案管理工作为属地化管理,(档案发至生源所在地)以便于未就业学生享受相关优惠政策。2015年毕业生档案将由青岛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接收管理,为确保2015年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档案及时、准确转递和管理,方便学生查询,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接收时间:2015年山东省内院校青岛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非师范类)档案集中接收时间为7月16日至10月15日。转递档案超过100人以上的,请提前与青岛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处联系,档案及电子版请按学生生源地排序,以便科学安排档期有专人接收,节省贵校宝贵时间。
二、转递要求:
1、在转递档案前,请各高校按要求在未就业毕业生档案袋上粘贴标签(省人社厅鲁人社字〔2012〕400号)格式如下:
未按要求粘贴标签的,我们将不予接收或退回。
2、为避免重名档案信息混淆,专升本、本生硕、留学人员信息重复等问题,请高校将转递档案信息EXCEL电子表格内容加入身份证号一项,汇总成档案转递明细单。档案转递前,请将此表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jnbysda@126.com);专人送档案的也可以携带整理好的档案明细单存于U盘中,现场导入,以便核对查收。电子版格式:
3、非青岛生源未就业毕业生档案请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我们不予接收。
市就业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处收到档案验收后,网络导入信息以学校提供电子版信息为准,并分发至生源地(或户籍地)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
三、转递方式:请各高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机要局、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方式转递学生档案。专人送达的请携带打印好的档案转递明细单两份,以便现场核对签收。如果特快专递打包邮寄的,在专递单上必须注明“验收后签字”,包内须有档案转递明细单、档案份数、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不予签收。
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我市不接收报到证已经派到就业单位的或学生个人自带档案的,错寄到我处的将如数退回。
四、档案去向查询:青岛生源2015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0月份以后①登陆“青岛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inan.sdbys.cn)”点击“档案查询”模块,录入学生姓名和学校全称查询档案去向。②登陆“青岛劳动就业网首页(http://www.jnldjy.cn)”点击“高校毕业生档案查询”模块进行查询。③登陆“青岛大学生就业”微信平台进行查询。
微信公众号:青岛大学生就业
联系电话:87081621(正常工作时间)
邮 箱:jnbysda@126.com
邮 编:250021
邮寄单位:青岛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处档案室
邮寄地址:青岛市经十路22399号
青岛市劳动就业办公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2015年5月6日